早报讯(记者赖劲松)昨日,省高招委正式出台并向社会发布了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省高招委明确规定,今年高招录取,高校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未录取考生高校负责进行解释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如调档比例低于120%%的,最迟须于当批投档开始12小时之前以传真方式告知省高招办,否则,省高招办将统一按120%%的比例予以投档)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有关高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考生第一志愿高校不得随意退档
高校投档比例确定后,对线上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校,省高招办根据线上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投足。
当考生德智体美、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高校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或第一轮已根据学校要求的调档比例投足档并开始参考志愿投档时,不能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
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对有面试要求的高校(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向省高招办提交面试合格全部考生名单,以便安排出档。
未经教育部正式书面批准,高校不能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也不应对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制其统考外语语种。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要主动予以妥善安排并录取在合适的专业学习,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民办高职高专可在线下50分录取
录取过程,对在本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的高校(主要指艰苦专业或冷门专业),由高校提出要求,经录取点领导组批准,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民办高职高专学校或专业如生源仍然不足,可适当继续降分,但最低不得超过线下50分。对本科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将在批次后期向社会公布,重新征求考生志愿后进行补充录取。

